《環境保護法》施行,石材企業面臨全面整改升級壓力
時間:2015/3/23 作者:石材貿易網 來源:互聯網
2015年1月1日,修訂將近兩年的新《環境保護法》正式施行。新《環境保護法》新增“按日計罰”的制度,即對持續性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按日、連續的罰款。這意味著,對石材等傳統制造企業的非法偷排、超標排放、逃避檢測等行為,違反的時間越久,罰款越多。
從《環保法》來看,“按日計罰”、“查封、扣押”、“限產停產”等關鍵詞成為石材業最需嚴陣以待的關鍵詞。企業排污一天不達標、不糾正,相關的處罰就不設上限,并且法律還賦予執法部門查封扣押相關嚴重污染企業的權利,情節嚴重的還將限制企業領導人的人身自由,這套“組合拳”令想要靠交罰單了事的“污染企業”無處遁形。
面對史上最嚴環保法的出臺,石材行業的市場環境也將迎來更為規范的局面。但是對于企業來說,這或將是更大的一個挑戰。特別是石材行業對于水污染尤為嚴重,一些企業違法排放,嚴重影響飲水安全問題,重金屬排放多水生態系統是重災。能否在相關標準法規之后,還能穩占市場,石材企業或還需加大整改力度。
據了解,石材行業作為傳統制造業,在環境的污染上也一直是一位“貢獻者”,由石材產品導致的環境問題使得人們的生活倍感壓力,比如石材切割的噪音污染、切割粉塵污染和水污染為主要污染。這也迫使石材企業在生產上面臨著全面整改升級的壓力。